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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录像作品的著作权人是谁?

时间:2009-11-16来源:上海知识产权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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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录像作品的著作权人是谁?

录音录像不是作品,而应该叫做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人是录音录像制作者

音录像作品 一般涉及三个方面
即: 著作权人、音像制作者和 表演者 各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不一样的。

一般情况下(没有合同特殊约定的情况),
音像作品的制作者享有  销售、复制、发行、出租、传播该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39条 第 40 条
相关规定,录音录象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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