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人依法定程序、将注册商标转给他人所有并由受让人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所需手续:
1、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书。
2、 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是个人需身份证复印。
3、 转让人、受让人分别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受让人为个人需盖私章。
4、 受让人在委托书上加盖公章,个人签名。
注意:
1、 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可不盖转让人章,但必须附送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2、 企业已注销,商标所有权消失,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3、 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时间:
4-6个月商标局发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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