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虫侵权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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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备受本报关注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据了解,2005年底至2007年1月间,陈寿福未经腾讯公司许可擅自对腾讯QQ软件进行修改,将腾讯QQ软件的广告,加上显示好友IP地址功能,安装265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Google(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的商业插件,以此为公司做广告,并将修改后的软件以珊瑚虫QQ的名义放在自己注册的珊瑚虫工作室上供用户下载牟取非法利益。据公安部门查证,2006年至2007年,陈寿福利用在以其名义发布的QQ软件珊瑚虫版中捆绑商业广告,仅从北京智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就收取15笔广告费共计105万元。
据了解,陈寿福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此其当庭认罪。本报将进一步跟踪关注事态的发展。(知识产权报 记者 尹训宁北京报道)
08-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