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22pt;MARGIN:17" />
钟涛律师-上海知识产权律师网[www.m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留言
当前位置: 主页 > 著作权>著作权案例>新西兰"奇异果"商标遭克隆 一审获赔30万 >

新西兰"奇异果"商标遭克隆 一审获赔30万

时间:2009-7-24来源: 作者: 点击:
上海钟涛律师 24小时咨询电话 15800502572
新西兰"奇异果"商标遭克隆 一审获赔30万

  记者今日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注册商标被克隆,全球最大的猕猴桃生产销售商新西兰泽斯普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斯普瑞公司),将南通西树果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推上被告席。上海市一中院新近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西树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泽斯普瑞公司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人民币。

 

  猕猴桃在新西兰被称为“奇异果”。泽斯普瑞公司早在一九九八年就开始在上海等地销售猕猴桃产品,所销售的水果以其特有的口感、高营养等优良品质在消费者中建立了良好的声誉。此外,泽斯普瑞公司是“Zespri及太阳光芒图形”两项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据泽斯普瑞公司诉称,去年年初,该公司员工在市场上发现,西树公司销售的一种猕猴桃的商标“Znishio”与本公司注册商标相似,便向工商部门举报。同年四月三十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在西树公司的销售点查处,查获大量标有“Znishio及图形”标识的侵权产品、包装盒和标签。

 

  而后,西树公司并未停止侵权行为。八月三十日下午,沪工商局再次查获了标有“Znishio及图形”标识的“红心”猕猴桃产品和标有“Nnishio及图形”标识的“绿心”猕猴桃产品。

 

  沪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对两项“Zespri及图形”商标所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被告西树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猕猴桃产品上所使用的“Znishio及图形”或“Nnishio及图形”商标在图文结构、颜色组合、首字母的写法上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极其近似,足以使消费者将西树公司的猕猴桃产品误认为是原告的产品。西树公司模仿原告商标的主观故意明显,侵权时间较长,地域较广,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的数量大,原告要求其赔偿三十万元应属合理,予以支持。 (中国新闻网 陈静)



08-07-08
C9静态文章发布系统
. TAG: 新西兰"奇异果"商标遭克隆 一审获赔30万

查看[新西兰"奇异果"商标遭克隆 一审获赔30万]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关于我们 | 使用说明 | 程序介绍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