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是微博客的简称,是传统博客的一种变体,它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以内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1]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微博用户数已达2.5亿。微博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微博名誉侵权便是其中之一。本案即是因为被告使用微博发表言论所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杨江在微博中发表“诈骗、欺诈”、“乱收费”、“组织假考”等言论是否构成对新起点学校的名誉侵权。...
域名注册恶意的判断与域名所有权的归属...
产品大小及适用条件并非判断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标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及侵权行为的判断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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